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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人力资源公司签了一份临时工补充协议,是按照一小时二十八小时计算的。开始是按同工同酬发工资干满二个

我和人力资源公司签了一份临时工补充协议,是按照一小时二十八小时计算的。开始是按同工同酬发工资干满二个月后补发剩下的差价。然后二个月做满了可是没有补发差价。然后我找人力公司的人要差价,他们说签合同的人是人力公司的员工。并不代表公司。给我想问这个同个是否有效。
提问时间:2021-1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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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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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的人说签合同的那个人已经被他们公司开除了,那这个合同有效嘛,这个责任是人力公司承担还是签合同的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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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说法不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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