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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0月入职,11月转正,至今未签劳动合同(有领导以忘记签合同买社保为理由的录音)。2020年2月3-9日期间不能复工,领导让在家办公(没有规定期限,让吃吃喝喝想方案,我说没有电脑,让我等有电脑以后把方案补出来)。13日有电脑以后在家办公,并且按年前约定的工作进度交了方案,领导现在说在家办公范围更轻松,也不能确定实际的工作时间(未打卡),所以只能按正常在家办公的日子,只能给正常办公工资的50% ①请问可以申请未签合同、未买社保的劳动仲裁吗?②3-9日,领导说没有提供劳动,所以没有工资,请问合理吗?③14日以后,在家办公期间,领导只给50%的工资合理吗?④如果在未来一个月,公司签了劳动合同,买了社保,请问未签合同期间,还能劳动仲裁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