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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因公司搬家,大家一起收拾办公室,中午老板要求我帮同事买午餐发生争执,领导要辞退我,后来继续谈话

您好,因公司搬家,大家一起收拾办公室,中午老板要求我帮同事买午餐发生争执,领导要辞退我,后来继续谈话有所缓和,要求我写书面证明,如果以后再出现此类问题被辞退时不给予辞退补偿,这样合法吗?老板说午休也是上班时间。我们平时午休为12-13:30,且不提供午餐,有饭补发在工资中。我认为要我在午休时间去帮大家买饭为私事,但是因为此事遭到老板训斥觉得委屈,所以回来后产生了争执。且劳动合同没有一式两份,只有公司手里有,模糊记得工作时间写着9-17:30或者9-18,因为有冬夏两个令时的下班时间,并没有注明明确午休时间。所以我12点至12:30左右被老板要求去买饭,是公事还是私事呢?
提问时间:2021-1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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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公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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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么他要求我写的书面证明,且再次发生时辞退不给予我辞退补偿的要求合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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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邀律师
那个是违法的,也无效
没有更多数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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