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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的劳动合同上面写的基本工资是2150,但是工资条写的基本工资是1850,而发放的实际工资是400

公司的劳动合同上面写的基本工资是2150,但是工资条写的基本工资是1850,而发放的实际工资是4000其中包括考核奖金跟月绩奖金,公司的地点是在**,但是签的劳动合同是**的劳务派遣公司,实际工作地点是在**,已经工作了4年了,现在这种情况我能申请劳动仲裁追回少的工资吗?可以要求解除劳同追求补偿吗?
提问时间:2021-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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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邀律师
你实际上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是多少?真的少发了吗?有没有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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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邀律师
如果工资少发,你可以申请仲裁
没有更多数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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