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学校代课签了一年的代课合同,上了一学期,第二学期开学前几天因身体不适和学校提了辞职,学校也同意了
我在学校代课签了一年的代课合同,上了一学期,第二学期开学前几天因身体不适和学校提了辞职,学校也同意了,还帮学校介绍了新老师,并很快和新老师进行了交接,现在学校却要求我交违约金3000元,我提出质疑后学校又说2月份的工资会照常发给我,合同上合同解除第一条写了:经双方协商一致,劳动合同可以解除,在合同最后一页让我手写了一条其他条款,内容就是乙方若中途辞聘违约金为3000,请问这个违约金我应该交吗?
提问时间:2021-10-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