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110网首页>精选法律咨询>劳动纠纷

县政府考试招聘的教师志愿者,招聘简章写的三年内签订劳动合同,执行最低工资标准,三年后,确因学校工作需

县政府考试招聘的教师志愿者,招聘简章写的三年内签订劳动合同,执行最低工资标准,三年后,确因学校工作需要,且本人愿意继续任教的,经考核合格,可以续聘;不愿继续任教或考核不合格的,可以不再续聘。关于三年后的待遇没写清楚,现在六年了,依然签订劳动合同执行最低工资标准。这个我们可以申诉要求提高待遇吗?依照哪个法律维权?什么是教师志愿者?教师志愿者为什么还要签订劳动合同?既然签订劳动合同了为什么跟同单位人员不同工同酬?
提问时间:2021-10-29
律师与用户的交流
即时法律咨询-法律微网
交流头像
特邀律师
你好!可以去起诉解决!
交流头像
用户
考试上岗并签订劳动合同的教师志愿者到底是什么身份?受教师法的保护吗了
交流头像
特邀律师
受保护
没有更多数据了~

相关咨询
咨询相关专业律师
更多张家口律师
©2004-2014 110网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咨询热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