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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提前通知必须要经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提前通知必须要经过单位领导签字确认么?如果领导拒绝签字,并扣除当月工资这样是不是违法的?
提问时间:2021-0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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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需要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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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到时候不放人,或者扣除工资,用人单位不承认劳动者履行提前通知义务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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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留好提前辞工的证据,到期就可以走人,不发工资可以去劳动局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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