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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公司2018年过年期间,公司从10号开始放假,放到28号,共计19天假。公司发放了7(上班)

你好,我公司2018年过年期间,公司从10号开始放假,放到28号,共计19天假。公司发放了7(上班) 5(放假补发)12天工资,这个合法吗?我们是否可以要求发放其他放假期间的工资其他疑点:1.我们公司是律所,但是我是技术部的人,不是太懂这方面法律。不过放假前有同事去问过人事,可不可以在19天放假期间的非法定假期来公司加班,被人事拒绝。2.我们的劳动合同上的工资写的都是2500,但是实际工资不是这个,曾要求写实际工资,被拒绝,理由是不愿意为了一个人单独做一份不一样的账。3.之前的工资条,总工资的列名写的就是工资,但是近几个月,列名变成了组成工资,这个是否会有影响
提问时间:2021-0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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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邀律师
你好!这个没有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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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
那我能要求公司补发我的工资呢?公司的做法是否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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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邀律师
公司的做法违法,你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要求公司补发你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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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邀律师
1、用工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到劳动者离职之日止,必须严格按照劳动法的规定向劳动者支付报酬。如果用工单位恶意拖欠或以各种理由克扣工资的,劳动者可以向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举报。 2、劳动监察部门会给予用工单位行政处罚和罚款的处理。如果单位仍不支付,劳动者可以提前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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