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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16岁在酒店里面超市上班,一个星期内开除我,原因是,老板定制的强制消费这个事情,和自治区旅游局局

我16岁在酒店里面超市上班,一个星期内开除我,原因是,老板定制的强制消费这个事情,和自治区旅游局局长吵起来,当时道歉了好几次,旅游局长也说没关系,但是旅游局长还是回去上报了我的服务态度问题,把我开除时老板就说让我收拾走人,当时没有签劳动合同,我只给了她一张身份证复印件,走的时候没有说让我赔偿她的损失问题,现在时隔一个月老板突然问我要赔偿损失,我有点迷茫,有点害怕,我要赔偿吗?当时老板跟我说这件事他来解决,我走的时候也没有发工资。怎么办。现在说要拿我身份证复印件找我家,还说找她律师谈。
提问时间:2021-06-11
律师与用户的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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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邀律师
因为你没签订劳动合同,且单位没有对外赔偿,那你没有赔偿责任。另外,你上班就应当有工资。单位开除后应当返还身份证复印件。你可以就这3方面提出劳动仲裁。至于与单位律师可以谈,也可以不谈,直接就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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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
这个是刚才短息聊天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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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邀律师
你不用害怕,不行就告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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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
事发一个月后找我,要我赔偿她的损失,这个合不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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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邀律师
不合理,你因此造成经济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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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邀律师
没有造成经济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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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
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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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邀律师
是这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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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邀律师
还有问题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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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
不,我就是想确认,要不要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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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邀律师
不需要
没有更多数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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