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前的老板拖欠工资四千多,劳动合同因为是我这边先签字的,老板还没有签字,然后拿过去了,没有再拿给我,
之前的老板拖欠工资四千多,劳动合同因为是我这边先签字的,老板还没有签字,然后拿过去了,没有再拿给我,在18.12.30答应先给一部分,然后19.1.20再给一部分,但是答应18.12.30的没有兑现承诺,现在已经电话都不回复,如果我请律师提起诉讼,公司搬迁了,只能知道在那个位置,但是没有去过,大概可以胜诉吗?因为之前是公司运营不当,让我走了,不是开除,是让我走了,说之后工资会发给我,但是一直未发,已经一年了,是否可以索赔翻倍工资?或者补偿?
提问时间:2021-1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