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情况是这样的,房主A建新房子,承包给瓦匠B,瓦匠B将木匠工作承包给木匠C,木匠C请了木匠D做
你好!情况是这样的,房主A建新房子,承包给瓦匠B,瓦匠B将木匠工作承包给木匠C,木匠C请了木匠D做事,木匠D叫来一些熟人一起做事(木匠D和这些熟人一样拿工钱),当中熟人E因为自己的失误致受伤住院。现在木匠C却说是木匠D是小承包人,要承担主要责任。由于没有签合同协议,工资也是现金结算,没有物证。但是结算工时时,有四个人和木匠D一起与木匠C一起核算工时与工资,当时核算所有人(包括木匠D)总共600个工,一共1***元,木匠C结算了80000万,并写了一张欠条。请问欠条与这四个人作为人证,能否证明木匠C并非包头呢?
提问时间:2022-01-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