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公公86岁与我们生活约18年,婆婆已去世20多年,有子女3人,2儿1女,我丈夫最小因照顾老人不能工
老公公86岁与我们生活约18年,婆婆已去世20多年,有子女3人,2儿1女,我丈夫最小因照顾老人不能工作。老人有工资,18年期间,给我们生活费,其他子女以看望老人为名并以各种理由划拉老人钱。这2-3年老人不好照顾,每次住院都是我丈夫照看,特别在今年年初,老人又住院照顾起来更艰难,住院13天,哥只照顾一晚,之后就不露面了,姐在我们要求下照顾一个白天,其他时间都是我丈夫日夜坚守,丈夫现在累的明显消瘦,心脏也开始不好,就在这次住院时,我们发现老人已经没有余款,自费的钱都是我们出的。咨询下老人其他子女有照顾老人的义务吗?怎样才能让其他子女尽义务呢?是接走还是让他们来我家照顾,如果来我家生活费用谁出?
提问时间:2022-01-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