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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纠纷
合同到期时间是2018年10月份,合同签定时间是2019年4月份,现在是2019年12月份。请问律师
合同到期时间是2018年10月份,合同签定时间是2019年4月份,现在是2019年12月份。请问律师,如果现在要求用人单位补偿2018年10月~2019年4月的双倍工资,法律是否支持?是否超过了法律规定的期限?
提问时间:2021-12-20
律师与用户的交流
特邀律师
2018年12月之前的超过期限了,之后的也不好说能支持
用户
他这个期限是指从纠纷的时候(2019年12月份)开始始算起,还是从2018年10月份开始算呢?
特邀律师
2018年10月份
没有更多数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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