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街道办调转至消防大队工作,调令于8月12日下发,工资调转单实行日期为8月12日。从原单位,到现单位
从街道办调转至消防大队工作,调令于8月12日下发,工资调转单实行日期为8月12日。从原单位,到现单位,到组织人事部,到人力资源公司,均已经盖章。但是工资还是按照调转前的金额发放。同样有调转情况的同事,现单位于1日下调令,当月工资按照新工资标准发放。人力资源公司,要求上报的工资表时间为7.15-8.15期间的,经询问,上班时间的为考勤表。与签订合同的内容不符。我们这些调转人员,可否申请本月支付新工资标准应得金额?
提问时间:2021-12-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