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恶性肿瘤患者被单位要求立即上班,如何维护自身权益?

律师们好,我家人在去年4月份检查时发现恶性肿瘤,在杭州萧山医院做切除手术,现一直吃中药调理,上星期接单位人资通知,要求立即去上班,(在单位已工作十二年了),现每个月单位发850元工资,由于身体还没恢复,无法正常工作,希望律师们给予答复,谢谢!
提问时间:2021-0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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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邀律师
您好,您家属的医疗期满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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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现在是请病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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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邀律师
那如果医疗期满的话,请病假是需要用工方同意才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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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
律师你好,我不知道医疗期是指什么,我不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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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
现在是半年复检,每一星期配中药调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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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邀律师
连续医疗期的计算方法 ■ 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三个月,五年以上的为六个月。 ■ 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上,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六个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为九个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的为十二个月;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为十八个月;二十年以上的为二十四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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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
在单位工作了十二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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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邀律师
过了上诉这个期限,你就属于病假。病假申请后,批准或不批准,需要用工方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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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
可不可以获得赔偿(工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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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邀律师
也就是说,过了医疗期后,用工方如果安排你工作,你确实不能担当的,那用工方可以喝和你解除劳动合同关系,但要支付你经济补偿金。
没有更多数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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