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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编教师生育期间工资奖金发放,及生育报销。***这边是每个月基本工资没变,但是暑期和寒期绩效及一年的

在编教师生育期间工资奖金发放,及生育报销。***这边是每个月基本工资没变,但是暑期和寒期绩效及一年的奖金发放都基本打对折了,合不合理? 能不能申诉?隔壁****女教师所有待遇与生育前一样
提问时间:2021-0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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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邀律师
你好!既不合理也不合法,可以向教育局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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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
问题是整个郫都区基本都是这样操作的,而且一直这样?请问四川省关于公务员事业单位女职工生育期间待遇的法律法规是怎样的,具体是哪一款哪一条,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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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邀律师
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应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可增加产假15天。  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  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的医疗费用,按照生育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  以上是国家上的规定,对于公务员晚婚晚育的产假,可以参照所在具体省、地方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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