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学生,暑假在一个工作单位做暑期工,上班第一天就已经签了实习协议,可是半个多月之后,该用人单位在没
我是学生,暑假在一个工作单位做暑期工,上班第一天就已经签了实习协议,可是半个多月之后,该用人单位在没有告知实习生的前提下,让我们再签另一份协议。请问这算不算是之前签订的协议已经解约或者违反了呢?并且我想中途辞职,也没有签下新的那份协议,理应按原来的协议承担违约责任,可该用人单位的意思是我如果不签新的协议就不能拿到之前的工资,辞职也要按新协议的扣费标准,请问这是否已经侵犯到了我的个人权益?
提问时间:2021-09-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