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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十月 我从发包方接来某村污水整治工程项目,并且签订施工合同由于某种原因合同在未开始施工前作

2015年十月 我从发包方接来某村污水整治工程项目,并且签订施工合同由于某种原因合同在未开始施工前作废,工程款支付仅仅是与发包方口头协议决定。工程施工中工人生活费由我垫付,中途工人离开由我垫付工资。这些都是与发包方口头协定。2018年1月审计接近尾声,该村镇政府有关负责人告诉我:审计结束后工程款支付需要跟发包方协商后才能支付,但是现在我与发包方关系闹僵,如果发包方不承认我先期垫付的生活费与工资,在没有合同的情况下我能否通过法律途径讨回我的钱。
提问时间:2021-08-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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仅仅是口头协议具备法律效益吗?那位负责人跟我说没有合同是不可能走法律途径解决问题的,只能双方协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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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具有
没有更多数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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