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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我先生(二婚他有一女)1997年结婚现育有两女。2001年成立公司,股份我先生60%他弟弟40%

我和我先生(二婚他有一女)1997年结婚现育有两女。2001年成立公司,股份我先生60%他弟弟40%(他弟弟没有实际出资,我先生分给他的),2008年他弟弟40%股份转让给我先生女儿(也没有实际出资,弟弟撤出),想问这40%属于我们夫妻共同财产还是属于他女儿的?这个公司有土地和厂房(公司成立时购买和建造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如果我先生立遗嘱,我可以有土地和厂房的份额吗?
提问时间:2021-0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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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邀律师
属于他女儿不属于,登记在公司名下,是公司的,股东无权立遗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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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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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邀律师
60%的股权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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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我先生分股份给我,其他股东(他女儿)有优先购买权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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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邀律师
不涉及交易,不存在优先购买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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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中我先生只能支配其中的30%对吗?那我先生出资为什么40%股权属于他女儿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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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邀律师
要回答这个问题,你先回答为何你先生出资,登记的却是他弟弟,这个问题解决了,你的问题也解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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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邀律师
他是股东,他能支付全部股权,至于夫妻共同财产方面 ,是基于股权的收益(分红、转让)属于夫妻共有,但不表示配偶可直接参与公司经营如果需要参与公司经营,只有在出现法定婚内夫妻财产分割情形的,可以起诉要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股权分配的了,再办理工商登记,工商登记为股东后,你就可以基于股东的身份行使股东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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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
那如果股份分给女儿,女儿可不可以参与经营公司?如果在法定婚内,我先生转让60%中的部分股权,如没有我的签字转让生效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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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邀律师
可以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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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
为什么生效呢?不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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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邀律师
夫妻共同财产并不能使配偶当然取得股东身份,这样是不是好理解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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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邀律师
如果股东权利的行使都要配偶同意,这公司就没法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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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
明白了,谢谢!能不能给些建议和提醒,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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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邀律师
争取你自己也做股东如果之前的40%给弟弟,你不同意的,你可以从根上解决,撤销赠与、恢复登记至你先生名下,再转给你。不过40%在08年前就经两次登记, 单从时效上来说,也已经过时效了。看看是否可以协商,从他女儿处转回你先生。
没有更多数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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