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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工伤,住院诊断多种病情都没写到工伤认定决定书里去,工伤科不认定工伤,让我只拿住找单位申请伤与病,行政复议都去过说找劳动局人社局重新做补充工伤认定决,打过12345,打过12348都是补充认定把住院病历写进去了,认定工伤,根据工伤保险条件第十四条第一项也认定工伤,依据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又写伤与病关联,认定我髌上囊血肿及积液,鉴定专家告诉我后面不写半月板损伤外伤滑囊炎不给定残,找劳动肿裁出假调解协议书,授权委托书也是假的没有仲裁委印章。请问律师你能不能帮我走法院,让劳动局给我气精神病了,他们有没有侵犯我人身损害健康权,人身损害引起精神病能不得到国家赔偿呀!走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