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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工资每个月5000多,去年12.29号我在工厂不小心受伤,经鉴定为十级工伤。今年3月份我恢复仍然

我的工资每个月5000多,去年12.29号我在工厂不小心受伤,经鉴定为十级工伤。今年3月份我恢复仍然在这个厂上班,七月份收到社保局给的工伤款29360元,经过我询问其他律师才知道,十级工伤不止这点钱,剩下的得离职才能拿到,我决定离职请律师帮我拿剩下的钱。我的问题是,剩下的钱有多大把握拿到?还有现在我是在这个厂上班的,我选择离职,那么剩下的19天工资他们会不会不给我发?
提问时间:2022-03-23
律师与用户的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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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
律师,您好!我想问的就是最后那俩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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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邀律师
你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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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
不用客气了,这么晚了,回答了我的问题我休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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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邀律师
工伤保险待遇不同的省份赔偿有所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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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
行了,这个问题你不用回答了,直接回答我最后一个就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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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邀律师
已经赔了什么项目的钱是需要了解的,你所说的工资问题肯定是计算到你离职的那天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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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
就是说我请律师帮我发了离职单,公司就肯定给我发剩下的工资,对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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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邀律师
离职时候一次性补助金标准是各省规定,其他都是统一的,工伤保险条例第30-39条是工伤保险、单位支付各项赔偿金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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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
这个到时候我请律师弄,我没发的工资,离职后确定好拿就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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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邀律师
不是发了离职单公司就一定同意离职的,离职需双方协商一致或者公司有违法行为员工才可以单方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正常的离职需要办理交接工作手续的,所以工资要计算到交接工作手续的那天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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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邀律师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工伤保险条例里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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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邀律师
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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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
所以您的建议是,我正常辞职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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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邀律师
这个由你自己决定了,我才回复一句话你都劝我的意思都不认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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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
我知道了,晚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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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邀律师
我也不知道公司有没有违法情形,比如你的工资是五千多,但是公司会不会按照你的实际工资计算各项保险的缴费基数、有没有足额缴纳、有没有签订合同等
没有更多数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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