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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2016年发生工伤并鉴定为10级伤残,当时赔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16982,2018年11月

地区**,2016年发生工伤并鉴定为10级伤残,当时赔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16982,2018年11月解除劳动合同,需支付就业补助金和医疗补助金两项,基金赔付的工伤医疗补助金为16032,单位方赔付的仅12000,月平均工资为2100,请问这样赔付合理吗
提问时间:2021-06-10
律师与用户的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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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邀律师
这种应该按照2100的工资基数计算,明显是不合理的,你们签订协议了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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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
没有签协议,请我为基金赔付和单位赔付不是一样的赔付基数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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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邀律师
都是一样的标准,法律上,没有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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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
那我是不是可以要求按基金赔付的标准赔付?解除劳动合同时工伤医疗补助和工伤就业补助都是六个月的工作,明显这相差了六千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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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邀律师
当然可以,这是你的权利,但是公司不同意的话,你只能仲裁,没有其他的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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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
那就是说就算是2100赔付这个标准法律上也是不正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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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邀律师
伤残就业按照两千一计算是正确的。伤残医疗补助是按照你们当地的社会平均工资计算,具体的标准只有者劳动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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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
那我是要求基金赔付基数三千还是实际工资2100?哪样是合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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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邀律师
这种按照2100计算是符合法律规定的。合不合理在法律上没有意义啊。
没有更多数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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