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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班期间,被钢板划伤左中指,到医院后诊断为左中指皮肤撕裂伤加末节伸肌腱断裂,采取石膏和克氏针内固定,

上班期间,被钢板划伤左中指,到医院后诊断为左中指皮肤撕裂伤加末节伸肌腱断裂,采取石膏和克氏针内固定,一个月拿掉的石膏,一个半月拔的钢针,今天是伤后52天,左手中指第二关节和末关节活动受限,不能屈伸,不能握拳,去医院咨询,主治医生要求自我锻炼,并要求休息到六月底,但是公司领导在我伤后47天就要求我上班了,不上班就只发基本工资(住院和出院的一个半月只发的基本工资),我想向律师咨询两个问题:第一、公司这样要求合法吗?第二、我的工伤认定书已经下达,像我这种情况在半年后的劳动能力鉴定中,能有等级吗?感谢律师的解答
提问时间:2021-09-07
律师与用户的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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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邀律师
1、不合法;2、会不会有等级,要鉴定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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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
我在网上也搜了一些相关的案例,像我这种情况,如果说恢复到最后,手指还是不能弯曲的话,会有级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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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邀律师
有可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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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邀律师
图片信息,仅本人和当事人可见
没有更多数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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