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发布问题
法律法规
法律知识
全部咨询
110网首页
>
精选法律咨询
>
劳动纠纷
伤者于18年一月份在工地受工伤,手术后于19年一月份将钢板取出,经劳动局鉴定为工伤八级,由于单位购买
伤者于18年一月份在工地受工伤,手术后于19年一月份将钢板取出,经劳动局鉴定为工伤八级,由于单位购买的工伤保险在18年六月份到期,后没有续保,现在医保局拒绝支付一次性医疗补助金,理由是保险过期了没有续保,我要怎样才能拿到这笔钱?为什么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可以领取,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就不可以领?
提问时间:2021-06-09
律师与用户的交流
特邀律师
你好!可以拿到。都可以领取。前提是辞职。
用户
我是拿着解除劳动合同文书去的,但是医保局拒绝支付
特邀律师
可以起诉医保局。
用户
你确定可以拿到这笔钱吗?保险在去年就过期了,没有续保,医保局就是以这个理由拒绝支付
特邀律师
确定能拿到。
用户
与单位的合同也早就到期了,什么时候解除劳动合同对拿到这个钱有没有影响
特邀律师
没有影响。
用户
你说确定可以拿到这笔钱,是不是有法律依据的啊?可以发我看看吗?谢谢了
特邀律师
有法律依据。
特邀律师
《工伤保险条例》 第34条第2款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根据上述规定,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赔偿金额的计算没有全国通行的标准,须参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具体规定执行。在各地区暂无规定的情形下,可参照《非法用工单位伤亡人员一次性赔偿办法》中对一次性赔偿所作出的规定。
没有更多数据了~
盈科王雨昕
北京朝阳
电话咨询
陈晓云律师
北京海淀
电话咨询
吴丁亚律师
北京海淀
电话咨询
微网测试号
北京朝阳
电话咨询
相关咨询
本人右前臂尺骨于2017年10月11日粉碎性骨折,术后201
您好,工伤,鉴定十级伤残。单位给上的工伤保险,一次性医疗补助
我于2016年9月19日右手受工伤后,伤好后于2017年5月
我是工伤职工去年4月27号受伤28号手术行‘右股骨粗隆间内固
一个亲戚50多岁男,于2020年7月3日在工作车间内工作时,
交通事故,因鉴定机构要求做伤残等级鉴定必须在钢板取出后才能鉴
我于今年9月16日在工地作业受伤,于10月份工伤认定书己收到
我工伤受伤,右腓骨骨折,,韧带受到不同程度伤害,里面进了钢板
19年6月底意外伤害左腿骨折做了内固定手术,在家自己摔的和单
铁矿工人工伤赔偿被公司拒绝,该如何维权?
咨询相关专业律师
吴丁亚律师
北京海淀
已帮助
47551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
在线咨询
魏伟律师
北京朝阳
已帮助
40111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
在线咨询
丁磊律师
北京朝阳
已帮助
5700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
在线咨询
更多北京律师
©2004-2014 110网
客户端
| 触屏版丨
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咨询热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