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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名农民工,做电力施工。4月21日,在通辽市舍伯吐镇干活时,因为一时疏忽,从电线杆上掉下来,导致

我是一名农民工,做电力施工。4月21日,在通辽市舍伯吐镇干活时,因为一时疏忽,从电线杆上掉下来,导致右脚脚趾骨折。因为当时是给别人打工的,属于工地活。所以我这个事情,归老板负责吗?因为是自己不注意,上高忘了带安全带。属于工伤吗?
提问时间:2022-0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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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邀律师
你好!属于工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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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邀律师
可以向劳动监察局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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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
没有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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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邀律师
不影响,可以找老板赔偿。
没有更多数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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