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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地工作人员在职工食堂途中与电动车相撞,是否属于工伤?

律师您好,我在工地工作住职工宿舍,去职工食堂吃饭,途中跟电动车相撞,骨折,这算工伤吗
提问时间:2021-0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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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邀律师
不算,不是工作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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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
两辆电动车相撞,我从胡同出来,对方直行未减速,直接把我撞倒,我这边伤的很重,需要手术,对方轻微擦伤。交通队建议私了。请问双方费用怎么划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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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邀律师
双方都有责任,应该你责任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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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邀律师
你主他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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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
明天去找对方谈,怎么谈对我有利呢?医疗费,误工费,营养看护费,精神损失费等可以谈吗?主要对方态度恶劣,所以才想多争取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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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邀律师
除去精神损失费都可以,精神损失费构成伤残才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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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
那怎么谈比较有利呢?有没有什么话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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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邀律师
就说双方都有责任,让他承担以上一半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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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
现在医疗费部分,对方只想承担我们走完医保以后花的那部分,合理吗?还是我们应该让她赔偿正常费用?因为我们是异地,还不确定能否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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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邀律师
看你医保能报不,报了好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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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邀律师
严格来讲,不能扣除医保
没有更多数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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