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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房的时说是买七楼送八楼(阁楼)现在交房物业说八楼是消防通道和避难场所,我没有使用权,而且八楼属于公摊面积,全楼业主都是使用权!当时签购房合同时,我有要求把买七楼送八楼这一条写入附加协议里面,售楼员说所有合同都没有这一条,但是八楼的使用权归七楼,没有产权!现在同物业沟通,物业说要求开发商给出八楼的使用权归七楼的书面材料并盖有公章,并且我还要签署一份承责书并留有消防通道的情况下才可以使用,我该怎么办
提问时间:2021-0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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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邀律师
8楼共有,你无权使用找开发商,要求退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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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
那我可以要求他出具书面材料,写明使用权归七楼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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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
除去退款还有其他的解决办法吗?开发商说这是默认的,我们这边的大部分拥有阁楼的楼盘,基本都是这样的模式,但是我不了解其他人有没有在购房合同上添加附加协议!这种情况签附加协议是否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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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邀律师
协议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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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
除去退款没有其他解决办法,对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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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邀律师
没有更多数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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