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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购房交了30%的首付款和维修基金,中间因为其他原因到房管局撤销了备案(撤销理由销售喊写的要全款买

去年购房交了30%的首付款和维修基金,中间因为其他原因到房管局撤销了备案(撤销理由销售喊写的要全款买房过户给小孩)。今年七月份因公积金政策变化,重新签购房合同时要求首付款增加10%,故一直没有从新签合同,也没用办理按揭,现在房子不要了,和开发商协商不同意退款,这种情况如果去法院起诉要求开发商退款,胜诉的概率有多大。谢谢。
提问时间:2022-0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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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邀律师
根据已经签定的合同条款,判断是谁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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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
房管局撤销备案后原先的合同已经作废,到现在一直未重新签合同。上述情况也就是说胜诉的几率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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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邀律师
您的观念是错的,撤销备案并不必然导致合同作废。
没有更多数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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