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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像我这种没有资格购房的,售楼部应该是不可以售房给我们的吧?这样退房买方还要承担违约金吗?另外,我查了些资料,麻烦您看下,谢谢您的回复! 开发商、开发商委托的销售代理机构不能收取佣金以外的其他费用包括团购费。第三,第三方组织团购的公司收取团购费法律是不禁止的。如果加进购房合同上,并且由开房商开具了对应发票,后期抵扣了对应金额的房价,就是合法,否则就是属于违法,这是开发商勾结一些代理商联合欺骗购房者额外出的一笔费用,如果碰到建议要求开发商退还此费用,否则可直接向住建局投诉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对于不合法合规的费用应该坚决说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