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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公司时我出资百分之40.其他两个股东出资百分之三十,后来两股东增资为百分之48我变为百分之4,由

注册公司时我出资百分之40.其他两个股东出资百分之三十,后来两股东增资为百分之48我变为百分之4,由于不参与经营,看不懂报表,近期才发现是用公司钱增资,并不是两股东个人投资,事情过去5年,是否可以申诉?公司账面长期亏损,但是两股东长期存在未开票收入,已购买豪车别墅,长期偷税漏税,不给我分红,我如何取证?如何维护我自己权利?
提问时间:2021-0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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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起诉对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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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账面没有钱,如果查账基本都是未开票,有起诉的必要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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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资的款项来源查明
没有更多数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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