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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3名股东,甲:韩国企业,股份30%,实缴;乙:香港自然人,股份30%,实缴;

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3名股东,甲:韩国企业,股份30%,实缴;乙:香港自然人,股份30%,实缴;丙中国自然人,股份40%,实缴。2019年4月30日,公司所有者权益66万,未分配利润-430万。现甲将其股份分别转让给乙、丙各15%。请问1.转让款如何计算? 2.无偿转让的话,甲当初实缴的金额,是否需要返还给她非常感谢您的解答
提问时间:2021-1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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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价格自行协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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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行协商,无偿转让,不退回甲的投资款,书面写这些话,也是符合法律规定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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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偿转让,其他股东是有优先转让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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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邀律师
其他股东签协议了么
没有更多数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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