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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村有快地以前是集体用地,后来城市升级改造发了国土证,然后村委跟一家房地产公司合股开了另一家房地产

我们村有快地以前是集体用地,后来城市升级改造发了国土证,然后村委跟一家房地产公司合股开了另一家房地产公司,用的是改造升级的地做抵押的,公司开了后村委就将股份全部转让到另外一个股东,变成股东独占该地。以上行为全部没有经过居民大会同意,也没有向居民公示,现在该房地产公司准备在该地盖楼房,大家才知道。请问村民应该怎样取回自己的权益,谢谢。
提问时间:2021-09-08
律师与用户的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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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邀律师
是用那块地折价作股本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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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
是的,当时村委用800元一平方转让了给另外一个股东,但是钱不知道哪里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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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邀律师
这个找村委会要钱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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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邀律师
估计当官的私吞了
没有更多数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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