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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情经过:施工方在对楼栋进行外墙保温施工,使用此楼栋后方小院,施工完成1个月后,此楼栋业主电动车电瓶

事情经过:施工方在对楼栋进行外墙保温施工,使用此楼栋后方小院,施工完成1个月后,此楼栋业主电动车电瓶丢失,施工方从施工完成后到业主电瓶丢失期间有吊篮的配重未拉走。请问业主电动车电瓶丢失责任怎么划分
提问时间:2022-0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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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邀律师
你好!谁是保管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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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
没有保管人,这个小院是楼栋所有业主共同拥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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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邀律师
没有保管人,只有报警了。
没有更多数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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