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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修公司未按时完成装修,要求退款及赔偿,是否合理?

去年10月初和某装修公司签订合同,以全包的形式让对方开始装修,合同中装修截止日期是12月20日。到现在仍未完成,工程质量我们怕会有问题,时间拖得太久,我们决定终止合同,要求对方退款。 装修清单中未能完成的部分要求退款,由此带来损失的赔偿包括: 1 合同中注明未按截止日期完成时,每延误一天赔偿100,按延误的天数赔偿。 2 按照去年12月20日完成装修,计划今年4月份入住,现在是租房子住,入住日期也会延后,至少延误3个月,房租的赔偿。 3 装修公司今年装修材料人工费用上涨,差价的赔偿。 想咨询一下是否有什么问题,赔偿是否合理还有那些可以提出的赔偿!
提问时间:2021-0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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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邀律师
你好,只可以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其他的是不能主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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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
房租的赔偿,装修材料上涨这些费用 ,属于他们的原因间接造成的损失,也不能主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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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邀律师
是的,违约金中就包括这些了
没有更多数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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