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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租赁期间,当时签订的合同是一年的,现因个人原因,居住三个月要退房,并在第2次缴纳房租之前提前告知

房屋租赁期间,当时签订的合同是一年的,现因个人原因,居住三个月要退房,并在第2次缴纳房租之前提前告知房东,房东也在此期间带领他人过来看房,房东现因公共区域卫生打扫不干净为由,扣押押金两千余元,想问下这样合法吗?如果不合法我该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
提问时间:2021-1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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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合法,可以起诉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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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
因为租房合同上写着,如果在第二次缴纳房租前,不在续租的话,提前一个月告知房东,我已履行,合同规定在此期间房东可带领他人在未经我知情的情况下看房,我已履行,转租他人,我需缴纳300元违约金,我也可以履行,我想问下律师,我有违约的现象吗,现在房东扣押押金是正确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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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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