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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现在居住的房屋系重庆市港务物流集团的公房。该房是单位分配给我爷爷的。爷爷婆婆都去世了。婆婆爷爷总共

我现在居住的房屋系重庆市港务物流集团的公房。该房是单位分配给我爷爷的。爷爷婆婆都去世了。婆婆爷爷总共有四个子女。我爸爸也是港务物流集团的员工,并且从来没有分配过公房。因为我们一家人一直和婆婆爷爷居住在一起。户籍上除了婆婆爷爷,一直只有我和我妈妈我哥哥。并且我们三人在该房租租住了三十年了。一直由我缴纳房租。我们没有其他任何住房并且家庭十分困难。而婆婆爷爷其他子女均不在同一户籍上,也没有在该房租居住过。并且,他们各自买了自己单位上的福利公房。我带着所有材料去港务物流集团申请变更承租人名字,单位负责人拒绝变更,理由是必须婆婆爷爷所有子女到场签字同意才能变更。请问我可以上诉单位让法院判决变更承租人吗?
提问时间:2021-0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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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邀律师
你的反应是这个公司必输,因为你们这个公房始终是租给你们的,怎么可能通过诉讼强制要人家继续租给你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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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
这是关于承租人变更申请,法律上难道没有承租人条件和顺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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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
同一户籍同住人有权申请变更你知道吗?合同法也有相关规定你知道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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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邀律师
我知道你们这个公房是带有福利性质,现在单位要他们的子女都来签字就代表单位承认这个公房是福利,而且单位也承认可以由他的子女继承,你此刻把她们单位告上法院他立马说这个是个福利只是租给你爷爷的,现在你爷爷过世了,他们对这个福利要收回那你还什么都得不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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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邀律师
合同法首先讲究的是合意,双方意思自治,不是说一个人要变更就能够变更的
没有更多数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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