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我朋友在盘锦某小区合住了一个房子,当时房子是经过房主同意从别人的手里转租过来的,当时房子签合同也
我和我朋友在盘锦某小区合住了一个房子,当时房子是经过房主同意从别人的手里转租过来的,当时房子签合同也是我朋友签的她的名字,租期是2020年10月1日到2021年3月1日,租金一个月1000元,每人500租金共6000元,还有2000元的押金,共计8000元,我们两个人AA制,每人四千元,我把钱转给我朋友了,毕竟是她签的合同,我属于是找她(我朋友)租的房子,由于个人原因,我未交齐租金,交了2500,差房租1500元,后来我由于不能承受房租10月8日就搬出来了,我朋友还在继续住,后期她(我朋友)承认我交的钱属于押金,然后我想我的2000要回,他当时给予承诺房子到期后退还,但我现在联系不上他
提问时间:2022-01-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