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附件:1.甲方超越名车与乙方赫康明(武汉)汽车服务有限公司达成房屋租赁合同,双方本着互信、互助的
合同附件:1.甲方超越名车与乙方赫康明(武汉)汽车服务有限公司达成房屋租赁合同,双方本着互信、互助的原则,甲方不得在自身经营期内与乙方终止租赁合同。2.双方每年签订一次租赁合同,乙方始终拥有优先续租权,且双方续约时房租涨幅不得超过原房东与甲方房租的涨幅。3.租赁期间甲方将免费提供仓库给乙方使用,仓库面积为10平方米。请问以上这样一个与二房东签署的附件内容,具不具备法律效应?内容说辞有没有问题?
提问时间:2022-01-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