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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现在住的是转租的房子,合同是跟转租的人签字的,之前说好押二付一,然后因为我是月中搬进来,然后多给了

我现在住的是转租的房子,合同是跟转租的人签字的,之前说好押二付一,然后因为我是月中搬进来,然后多给了半个月的房租,然后现在我想转出去,又变成押二付二,本来说1号给房租又变25号给,然后她的合同有附加条件手写的说不给养大狗,然后房租两个月一付,然后按我的指纹,但是我这份合同没有附加条件,我印象当中独家条件只有一条,现在变成两三条,然后她不承认押二付一,这个附加条件成立吗
提问时间:2021-1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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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不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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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
好的,谢谢,那按有我的指纹也不成立吗,因为我这份没写有,然后口头上她变数了很多东西,但是转账记录是有的,她乱收我的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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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邀律师
可以作为证据,具体情况,可以点击头像查看联系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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