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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您好!我有一个房租租赁合同纠纷,房租租赁协议从2018年1月6日到2020年1月5日,2018

律师:您好!我有一个房租租赁合同纠纷,房租租赁协议从2018年1月6日到2020年1月5日,2018年1月份已经交了一年的租金,2019年我不租了,但出租人以租赁协议约定2年为由,要求继续支付2019年租金,我是否可以解除租赁合同,不支付租金?法律上怎么解释?
提问时间:2021-1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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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有没有承租人单方可以解除合同的情况,及违约的责任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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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一方要终止合同,提前两个月通知对方,并偿付对方总租金的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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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邀律师
那你找一下,法定单方解除合同的情况,比如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对方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将不履行主要债务。对方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的期限内仍未履行;等就可以解除合同,不需要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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