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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于2016年9月27日租了一个房子,到2018年5月10日因为个人原因提前搬走。搬走之前跟房东说

本人于2016年9月27日租了一个房子,到2018年5月10日因为个人原因提前搬走。搬走之前跟房东说了,也同意了,说等房子租出去再给剩下的房租和押金等。但是现在房子5月27日左右就租出去了,剩下4个月房租和1000元押金,总计4160元,扣除水电费560元还剩下3600元。可是房东只愿意退3200元,说400元是清洁的钟点工费用,特别是厨房清洁。(事实情况是房子我在搬走之后特地回去打扫过,不存在清洁的问题。我们是做办公用,厨房完全没有使用过。)这样子的情况,我要回400元的概率高吗?需要怎么做呢?
提问时间:2021-09-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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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邀律师
您好,如果协商好了,写好协议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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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
现在就是房东就只愿意退3200元。协商没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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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邀律师
如果租赁期间没有到期,本身就是协商解决,建议您拿上3200即可
没有更多数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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