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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不同户口,超生小孩社会抚养费如何征收?

请问夫妻双方不在同一户口,我是湖南桃江,老婆是湖南新邵,在新邵超生两个小孩,小孩也全部是新邵户口,超生小孩的社会抚养费怎样征收?要按照我那里桃江的标准收吗?
提问时间:2021-0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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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邀律师
你好,按照新邵当地上年人均纯收入的二至六倍征收社会抚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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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新邵现在要求发涵照桃江的交纳?这合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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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邀律师
按照人均纯收入来征收社会抚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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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邀律师
不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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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邀律师
应当由新邵县卫计局来发函征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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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
超生小孩的出生地和户口都在我老婆新邵那里,现在要求照我桃江的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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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邀律师
你可以拒绝,并且提起行政诉讼来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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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
上图是新邵发涵到桃江后,我那边桃江的复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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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何律师有什么法律依据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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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邀律师
《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条例》第五条不符合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十八条规定生育子女的流动人口的社会抚养费的征收,按照下列规定办理:(一)当事人的生育行为发生在其现居住地的,由现居住地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按照现居住地的征收标准作出征收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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