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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是想问,我在海淀出租了一套房子给中介,签的合同是2018.12到2021年,但是前天接到中介

您好,我是想问,我在海淀出租了一套房子给中介,签的合同是2018.12到2021年,但是前天接到中介公司的电话,中介公司说让我减免两个月的房租,理由是因为疫情原因,小区不让中介带租户进入小区,还说合同的第6项第2条写明了,可我看了一下,只是提到一个“第三方干扰事件”?但是合同里也没有对“第三方事件”作出解释!他可以用这条作为他让我减租的理由吗?而且房屋里现在还正常出租了一户人家,我可以怎么拒绝他?
提问时间:2022-0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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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在疫情期间你的房屋被正常出租,疫情并没有影响房屋使用,也没有影响中介收入,就不应该给中介减免租金,即便在疫情期间有影响出租情况,中介应拿出具体损失证据,然后双方协商损失承担,不可能有损失都让房东承担,这样不合理也不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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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
我家一共是三居,目前有一居在正常出租。中介的意思想让我通过减免2个月房租的方式来弥补他们的另外两间的损失!但我认为不合理,因为疫情之前也是一直有租户居住的,现在他因为小区不让中介进入小区看房,来威胁我减免房租,还说可以解除合同?如果要是解除合同的话,也是乙方的原因造成的吧?应该赔偿我的违约金损失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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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邀律师
在到期之前解除合同,又没有约定理由和法定理由,肯定是要赔偿违约金的,到时可以起诉到法院主张违约损失
没有更多数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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