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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后房子以买卖方式过户给儿子,已办理产权证。后来又让儿子写保证书,保证房子实际归母亲所有,有任何处置

婚后房子以买卖方式过户给儿子,已办理产权证。后来又让儿子写保证书,保证房子实际归母亲所有,有任何处置权。请问 这个保证书有用吗?如果有用是不是属于赠与行为?是赠与没实施办理物权转移手续,房子法律上还是儿子的吗?如果儿子去世,儿媳有没有继承权?
提问时间:2021-0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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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邀律师
儿子支付买房款给母亲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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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时没有付款,只是交了相关的税费,之后工资卡一直放在老人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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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邀律师
那媳妇未必能继承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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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邀律师
图片信息,仅本人和当事人可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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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就是说从法律上讲,没有办理房产转移手续,房子还是儿子的,儿媳也有继承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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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邀律师
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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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房子以买卖形式过户给儿子,是在婚后,交易时儿子又付了相关税费,后来工资卡又放在父亲哪里做为补偿,怎么不算夫妻共同财产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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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邀律师
如果是结婚以后购买的话,那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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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
当时没有付钱,又是在儿子个人名下,有人说属于父亲对儿子的个人赠与,是个人财产,那个对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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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邀律师
不是。是赠与还是买卖,以当时房产局备案合同资料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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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买卖合同,合同是和儿子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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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邀律师
那属于买卖,而不是赠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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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
但新婚姻法不是规定不管是婚前婚后,只要是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这个解释适合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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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
有律师说视同赠与,我也不知道那个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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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邀律师
你们当时办理的是父母和子之间的买卖。并不是父母出钱向第三方买来,给儿子。两着有本质区别。
没有更多数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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