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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协议分割的城中村房产能否出售?如何规避纠纷风险?

王女士目前刚离婚,与她前夫的离婚协议的财产分割中,分得两百平米房子,房子是城中村的民宅,据说几年后将拆迁。现在王女士因为债务问题,想将离婚分得的房子其中一百平米以抵账的名义出让给别人,现在买主先付定金,等以后房子拆迁了盖了安置住房了,将安置房的一百平米登记为买主的名字,买主再付剩下的钱。房子暂时还不知何时能拆迁,而且是离婚协议分割的财产,也许容易引起纠纷。请问这样的房子能购买吗?
提问时间:2021-05-30
律师与用户的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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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邀律师
你好,这种房子买了不能过户,有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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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
是知道有风险,但是这种风险有什么方法可以尽量减少么?我们这边有不少拆迁户,因为没钱装修分的房子或者需要用钱,就在盖安置房登记的时候,卖出去了,这种安置房子不是那种商品房的产权证,听说都是去做了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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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邀律师
要减少风险,就让卖家提供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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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邀律师
当卖家不能履行合同,由担保人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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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
如果卖家找不到愿意担保的人,写合同去公证有用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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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邀律师
你好,公证也解决不了风险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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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邀律师
协议公不公证,效力是一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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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
怎么会一样呀,我还以为公证了就有法律保护,必须执行的。那按您的意思,这种房子就最好别买是吧,风险太大,万一有问题即使合同已经公证了也无法保障权益,是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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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邀律师
是的,这风险太大,大把的房子可以买,没必要冒这个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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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邀律师
公证也不能确保你能够得到房子及其权益。
没有更多数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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