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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责任制公司法人或股东是否可以再成立一家与现有公司经营范围相同的公司

有限责任制公司法人或股东是否可以再成立一家与现有公司经营范围相同的公司
提问时间:2021-0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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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邀律师
一般情况有不妥,根据公司法149条规定,未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同意,董事、高管不得利用职务便利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属于公司的商业机会,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所任职公司同类的业务;违反的,收入归公司。如果你是公司法人的话,肯定是董事长或者总经理,你和朋友开的另一家公司经营范围有部分一样,属于法律规定的“自营与所任职公司同类的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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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
好的,如果召开股东会,与其他股东签订协议,约定各自可以成立经营同类产品公司,签订协议后是否可以自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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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邀律师
关键协议内容是否违反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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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
目前公司三名股东,法人占股34%,其他两位各占33%,如果解散现有公司,是否召开股东会,任意其中两人同意就可解散
没有更多数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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