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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介绍一个项目给乙,乙把这个项目挂在我与乙合作的公司名下!此项目材料由甲提供,但未签订任何协议,项目

甲介绍一个项目给乙,乙把这个项目挂在我与乙合作的公司名下!此项目材料由甲提供,但未签订任何协议,项目第一笔资金进入我公司账户,这笔资金乙以项目需要为由将资金转入他个人账户。最后一笔资金对方转入了甲的私人账户,说是付材料款,到项目结束结算,甲说乙还应支付3万元给她,说是材料款,年底乙以个人名义写了一张欠条给甲。现甲找上我,说我是公司法人问我要这笔钱,我是否有义务给他!这个项目从头到位我都没有参与,都是他们两个在操作!
提问时间:2021-06-10
律师与用户的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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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邀律师
“乙以个人名义写了一张欠条给甲”那乙在承担责任后,可以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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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
这个原则上跟公司有什么关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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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邀律师
没关系,是乙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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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邀律师
就是按照欠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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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
好的,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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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邀律师
不客气,应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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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邀律师
还有问题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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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
没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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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邀律师
知道了
没有更多数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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