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律师指出,约定无论公司是否盈利都要分红是不合理的,因为股东应自负盈亏,共同承担风险。这样的约定更像是债权而非股权。律师建议将“无论是否盈利”删除,改为每年固定分红20万元,并在公司无法支付时由法人个人支付,但这种约定也可能无效,因为股东应共同承担亏损风险。 补充:为了确保约定的合法性和可执行性,建议明确双方的股东身份和出资方式。如果岳登记为股东,则应遵循公司法规定,承担相应的盈亏责任。可以考虑通过签订补充协议,明确在公司盈利情况下的分红比例和亏损情况下的处理方式,以确保双方权益和责任的平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