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于二零一八年二月二十七日被五个人非法拘禁七个多小时,在这七个小时期间,他们对我殴打,悔辱,用
你好,我于二零一八年二月二十七日被五个人非法拘禁七个多小时,在这七个小时期间,他们对我殴打,悔辱,用开水烫,用刀威胁,用车撞我,用石头砸,还逼我问亲朋好友借钱,最后强行威胁我说出手机密码和支付密码,抢走我手机一千四百九十九,如今派出所上网追逃,其中有两个人自首,两人被抓,一人在逃,案件移交到检察院,检察院以非法拘禁批捕,请问这样合理吗?我的医药费误工费怎么要,我要不要请律师,
提问时间:2021-08-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