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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拘禁致伤害索赔问题:受害人谅解书后再次索赔,我们是否需要赔偿?

因为要账造成的非法拘禁,受害人出了谅解书以后,写明了不再追究我们的责任,然后我取保候审出来以后,事情都过去一个月了,被害人说耳朵肿了,再次向我们索取赔偿,还调取了监控,当初确实有碰耳朵的动作,但是事发当天已经做过伤害鉴定了,没有耳朵的事,我们需要赔偿吗?
提问时间:2021-0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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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邀律师
他出谅解是因为你对他进行了赔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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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
对,当初是欠我们的两万不要了,另外又赔偿了他三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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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邀律师
他耳朵确实肿了吗,有没有可能是讹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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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
确实肿了,但是事情都过去一个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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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邀律师
这个很难证明的,除非对方能证明就是你的原因导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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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
他是专业碰瓷的那种人,故意激怒我们,讹我们钱,但是我们确实上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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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
因为我们是取保候审期间,害怕出了差错再进看守所,所以想咨询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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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邀律师
你不需要再赔偿,一个月时间能发生很多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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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
前两天被害人又去刑警队说这事,警察说,确实耳朵肿了,建议我们协商,但是我们并不想出这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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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邀律师
没必要出钱,就像我之前说的,他需要证明耳朵肿是你的原因
没有更多数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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